關于用戶到公安部的互聯網備案系統進行備案的通知 |
作者:本站 發布時間:2018-02-06 瀏覽:2270次 |
尊敬的用戶 您好 應公安部要求,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1997年12月11日國務院批準,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發布),凡是接入互聯網的單位:包括互聯網接入服務單位(ISP)、互聯網數據中心(IDC)、互聯網信息服務單位(ICP)和國際聯網使用單位,都需要到公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故而請廣大用戶進入到 互聯網站安全服務平臺 進行備案。
互聯網站安全服務平臺:http://www.beian.gov.cn 互聯網站安全服務平臺操作指南:http://www.west.cn/faq/list.asp?unid=1137
開辦者常見問題FAQ 一、 關于“已備案網站”和 “未備案網站”的說明。 本平臺的網站數據分為已備案網站和未備案網站兩類。當一個網站通過本平臺完成備案審核、取得備案編號后,該網站就會由未備案網站變為已備案網站。之前已在屬地公安機關辦理過備案的網站,需要開辦人登錄平臺補充備案信息、變更備案編號,所以納入“未備案網站”進行管理。 二、 無一級域名的網站的備案說明。 對于無一級域名的網站(如二級域名的網站、或無域名僅提供IP訪問的網站),在“網站信息”欄中“域名”項“是否有獨立一級域名”處選擇“否”,填寫網站首頁URL或IP地址,完成備案,并網站首頁底部顯著位置張貼備案圖標。 三、 多個域名對應同一個網站的備案說明。 對于多個域名對應同一個網站的情況,需將常用的域名作為網站域名,其它域名添加到域名列表中,提交備案申請,最終獲得一個備案號。此備案號需張貼在該網站首頁底部顯著位置。 四、 關于“交互式服務”的說明。 交互式服務,是指為用戶提供向社會公眾發布文字、圖片、音視頻服等信息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論壇、社區、貼吧、文字、或者音視頻聊天室、微博客、博客、即時通信、分享存儲、第三方支付、移動應用商店等互聯網信息服務。 五、 填寫網站域名時,提示“您已經申請過此域名的備案,請到首頁的審核中網站或已備案網站中查看”的說明。 為防止重復提交,在網站開辦者提交網站信息時,平臺會對提交的域名進行校驗。當平臺中已有此域名對應的網站備案申請記錄時,會提示以上內容。這時,開辦者需要在平臺主頁“網站狀態”欄中找到該域名對應的網站記錄,補充、確認相應的備案資料。 六、 關于下載備案圖標及編號的說明。 備案審核通過后,登錄平臺主頁在“已備案網站”菜單中,點擊公安機關備案號詳情,可以查看、下載備案圖標代碼,復制代碼到網站首頁代碼中即可。 七、 不同網站開辦主體需要注冊不同的備案賬號。 平臺的一個注冊賬號只能對應一個網站開辦主體,如果申請網站備案的主體不同,則需要注冊多個賬號進行備案申請。 八、 網站相關人員信息填寫說明。 如果網站負責人信息/信息安全負責人信息/輿情引導員信息與開辦人主體負責人信息相同直接打鉤即可自動填充,如果不同則根據實際情況分別填寫。 九、 開辦人對提交的網站備案信息修改的說明。 開辦人提交的網站備案信息涉及主體信息和網站信息,其中某些關鍵信息的變更會帶后續審核流程的變更,目前平臺僅支持對備案信息中的非關鍵項的變更,包括: 開辦主體信息中的:負責人常駐地址詳細地址、辦公室電話、手機電話、備注、負責人常駐地址區域、主辦單位辦公地址詳細、辦公室電話、手機電話、電子郵件、備注。 網站信息中的:工信部備案號、IP段群、網絡接入服務商、域名注冊服務商、網站語言 選擇、網站應急聯系人的手機和郵件。
問:不履行公安機關聯網備案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33號)的 第二十三條規定“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不履行備案職責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或者停機整頓不超過六個月的處罰?!?/span> http://www.beian.gov.cn/portal/topicDetail?id=8 |